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丢了还能再领结婚证吗?

2024-11-22 0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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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凡是再次结婚的,必须带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所以,如果离婚判决书丢了,只能到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补领取判决书,否则的话,是不能去领结婚证的。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出示未婚证明,如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丢失,可以去法院档案室调取当年案件审理的卷宗材料,由档案室出具判决书的复印件,然后盖上档案章用以证明。
只需带上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回答(2):

不可以,必须要判决书。
如果丢失了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想要第二次办理结婚登记但又没有证明已离婚凭证,这时候,不要着急,因为人民法院的每个案子审理都会有记录,都有底单存档。这时候,你只需带上你的身份证,在人民法院查询出当时做出判决你离婚的那份判决书,再让人民法院盖上法院查询的章,证明该份文件与原件的真实性,即可当作原件使用,相当于补办的一样,拿着它在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回答(3):

凡是再次结婚的,必须带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所以,如果离婚判决书丢了,只能到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补领取判决书,否则的话,是不能去领结婚证的。
找到承办离婚案件的法官,或者直接找法院的档案室复印一份,加盖法院公章,就行了。法院会给补办的。

回答(4):

法院判决离婚,说明你的婚姻已经正式解除了,因此你就可以自由去结婚,即使在登记时你无法拿出判决书的原件,但是你可以到原先作出判决的法院复印判决书,并要求盖校对章或者档案章,依然能起到证明婚姻解除的效果。

回答(5):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出示未婚证明,如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丢失,可以去法院档案室调取当年案件审理的卷宗材料,由档案室出具判决书的复印件,然后盖上档案章用以证明。
这样你就可以再去领结婚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