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么?

2024-11-17 0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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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得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而定。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话,是可以呗认定为工伤的。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从本条规定分析,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引起的事故或者伤害都是工伤的范畴内,至于时间并未明确规定。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条文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从立法目的出发,作出有利于职工的解释。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分析,应将上下班途中理解为以上下班为目的的途中,虽然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但其受伤仍在上下班的途中,因此,其仍应该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上下班途中。

  迟到早退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于该行为,企业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规定对职工作出相应处理;而工伤属另一法律关系,工伤认定是无过错认定,只要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应认定工伤,不能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作为否定工伤的理由。二者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提并论。因此,虽然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但不影响工伤性质的认定。这样才符合确立工伤保险的目的,也能为社会公众所接受。

回答(2):

不算,除非工厂能出具证明员工的下班卡是4点半的,就可以算工伤.

回答(3):

如果没有单位的证明,肯定是不能算工伤的。

回答(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如果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
并没有相关规定说:在上下班途中必须是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因此,职工提前下班遭遇车祸也应属于工伤。
迟到、早退,属于员工和公司之间的企业内部管理与被管理的问题,或者说是员工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而违反劳动纪律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违反劳动纪律,应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理。

回答(5):

算工伤
只要是在上下班的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