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共同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男方还有一个孩子,离婚或丈夫去世以后这个房子有我一半吗?

2024-12-04 21: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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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由于房子是结婚后购置的,属于当然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和男方每人各拥有50%所有权。
2、虽然产权证上没有你的名字,并不影响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但从稳妥的角度出发,建议在产权证上增加你的名字,以确保从形式上确定你对房子拥有的权利。
3、按照相关规定,产权证上夫妻加名不收税。
4、由于你对该房子拥有的所有权,是《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的,所以,公证与否并不重要,又何必去花那份钱呢?!
5、即使男方生前立下遗嘱,他可以支配的也只有属于他的50%产权,只要你自己不主动放弃,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你对该房子拥有的权利。

回答(2):

按法律来说,你和他的儿子都是继承人,如果他立了遗嘱给某一个人,他只能赠送他个人的那一份,即百分之50,剩下的百分之五十,是你的。

回答(3):

这个应该不好说了吧 就算判房子也是他的 不过应该会被要求赡养你的 至于他养不养 就是他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