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检通过了不可以不去当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七条对拒服兵役人员的处罚有明确的规定:
1、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
2、拒服兵役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终身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4、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5、两年内不得升学。
6、企事业单位不得雇佣拒服兵役人员,否则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不想去就不要去了,如果验上了就必须去,去了就必须安心当兵。如果真去了部队,到时候闹着回来,回来了是要给予处分的。处分主要有不准考公务员、进单位,做生意不给办营业执照,不准考学等等。
所以不想去现在就跟家里说清楚,不然到时候害人害己。
体检、政审过后,定兵程序中你被选中,就有武装部签发的通知书给你〔也可能是电话〕,这时候你拒绝的话,你很可能要终生遗憾:
1.罚款标准是优待金的3倍左右,08年上海是3万元。
2.档案留下污点,取消下年度入伍资格。
3.未来考研,考公务员都有政审这个科目。
4.进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自己开办实业的时候都受限制,说得再远一些就是未来您的子女参军入伍都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