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个人到税局开了通用机打发票,可以作为有效凭证吗,对公司有损失吗?
答:通用机打发票属于普通发票的一种,可以作为有效凭证。
2、能不能代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票?
答:根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 (税总函〔2016〕145号)
(四)发票开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代开增值税发票,系统自动在发票上打印“代开”字样。
根据以上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对方不是其他个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代开专票,其余情况只能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3、业务发生时税改前,税改后去税局带开开票,能开老税率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只有这两种情况可以开具老税率发票,其余情况如开具老税率发票的话,可能产生滞纳金风险。
你好~首先1.个人到税局开了通用机打发票是可以做为有效凭证的,对公司是没有损失的
其次,2.个人只能到税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最后,3.按照你的情况,你可以开具老税率的发票,但是要提供准确证明(比如合同)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希望我的回答有帮助到你
运输发票按正常途径是可以开的。
1.首先,以个人名义去税局代开的发票,除了不动产租赁项目外,是无法开具出专票的。所以不存在进项税抵扣损失的问题。只要开具的发与实际业务相符,且是规范开具的,无论什么类型,都可以作为有效凭证。且不产生所得税上的损失。
2.能代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代开普遍采取的都是这种发票。
3.个人代开的运输费发票税率,不受税改影响。个人代开发票的税率要么免税,要么3%。运输费的话,个人开不出10%或9%的。所以不受税改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