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哪些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吗

2025-04-02 06:17:4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予计入家庭收入的情况:

(一)优抚对象及政府给予特殊照顾的其他人员所享受的待遇;

(二)政府、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作、学习优秀者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

(三)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职工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

(四)丧葬费、抚恤金;

(五)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六)经省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收入;

(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扩展资料

家庭成员总收入达不到上海地区政府所规定的叫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继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居民须有当地正式户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民政部表示,目前低收入家庭的认定,主要是作为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等保障的依据,以后将有望扩大到社会救助等其他保障领域。

低收入家庭的出现与存在并不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够高,而是高收入的工作或条件与那些家庭存在相当的距离。如果我国实行高低经济家庭互助政策,我国会很快减少低收入家庭的数量,从而减少国家与社会的包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家庭收入

回答(2):

不予计入家庭收入的情况:

(一)优抚对象及政府给予特殊照顾的其他人员所享受的待遇;

(二)政府、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作、学习优秀者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

(三)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职工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

(四)丧葬费、抚恤金;

(五)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六)经省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收入;

(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

扩展资料

家庭成员总收入达不到上海地区政府所规定的叫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继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居民须有当地正式户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民政部表示,目前低收入家庭的认定,主要是作为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等保障的依据,以后将有望扩大到社会救助等其他保障领域。

低收入家庭的出现与存在并不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够高,而是高收入的工作或条件与那些家庭存在相当的距离。如果我国实行高低经济家庭互助政策,我国会很快减少低收入家庭的数量,从而减少国家与社会的包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家庭收入

回答(3):

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贫困的标准不同,目前国际贫困线标准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 天1 美元收入的标准。
我们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中国贫困户标准比国际严格多了,收入水平真的是低是让人活不下去,国家给的低保也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