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报建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2024-11-15 11: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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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二、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1、镇村建办意见;

2、镇土地分所意见;

四、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五、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1、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

2、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六、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七、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八、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九、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十、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农村建房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回答(2):

  1. 需要报建,取得政府颁发的土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以后才能重建

  2. 办理程序:
    1、农民建房的办理程序:(1)用地申请;(2)受理申请;(3)社、村、乡及国土资源管理站签具意见;(4)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5)报县府审批;(6)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报市政府进行农用地转用;(7)填发批准书
    2、农村乡(镇)村企业用地的办理程序:(1)用地申请;(2)受理申请;(3)县国土资源局审核;(4)占用建设用地兴办企业1公顷以下报县府审批,1公顷以上2公顷以下报市政府审批,2公顷以上报省政府审批;(5)占用农用地的报市政府颁发农用地转用;(6)填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3、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的办理程序:(1)用地申请;(2)受理申请;(3)县国土资源局审核;(4)占用建设用地兴办企业,1公顷以下报县府审批,1公顷以上2公顷以下报市政府审批,2公顷以上报省政府审批;(5)占用农用地征转用;(6)填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拓展材料:

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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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大家都知道在农村土地上建房需要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