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有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实际合同,虽然雇工不是你家亲自雇用,但是你家也要和包工头承担连带责任;
2、因为你家是雇主,雇员在为雇主工作时,出现人身伤害,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3、工人在工作时间明知工作时间不能饮酒,还是饮酒自己也要承担自己那一部分责任;
4、关于责任划分:工人自己承担50%的责任,包工头承担30%责任,你家承担20%的责任。
工人是给包工头做事的,包工头是给你做事的,那个工人和你之间隔了一个包工头,所以包工头要对自己的工人负责,因为你不是那个工人的直接雇主,那个工人与你也没有劳资关系,所以包工头要负主责,你只要给予安慰性的资助就可以了。
易法通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这个包工头是没有相应的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那你就要和这个包工头对这个工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虽然你有与包工头约定说出事你不负责任,但是这个约定只在你们两之间有效,对工人无效。在赔偿了之后,你可以按照你们的约定向包工头追偿。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易法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