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子产品税率过关额度及税率

2024-11-15 1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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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中国海关最新的第54号公告吧。海关2010年54号公告。 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含绝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而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入境,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全额征税商品: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兆肢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族老世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包含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常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