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7000元已经退赃,并且交了谅解书,现在人已经被刑拘17天,请问这种情况派出所会报捕吗?检察院

2024-11-16 05:27:4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七千元已经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且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从轻处罚,但仍然要经过法定程序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刑事拘留、逮捕,检察院公诉和人民法院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回答(2):

会报捕,而且检查院会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