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
所以,按你说的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建筑区划有规划的,就按规划处理,如果没有规划的话,就属于业主共有。
没有,目前地下停车证无法办理产权证,只能租赁使用
分两部分:
1、小区地下车位人防部分无产权证,只能用于出租;
2、除人防部分,开发商可办理产权证,可以销售和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