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事证券行业,必须要销户吗?

2024-10-29 02: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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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必须要销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从2019年3月1日起将实现证券账户网上销户,具体要求如下:

1、为证券账户销户提供便利。

即在投资者已了结相关业务、清空证券资产、注销相关权限后,券商应当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提供便利。对于非现场开户(见证开户和网上开户)的投资者,应当至少提供与开户方式一致的非现场销户(见证销户和网上销户)服务。

2、比照网上开户方案制定网上销户流程。

对于投资者提出的网上销户申请,券商应当比照公司现行的网上开户方案制定网上销户流程,在通过密码校验、公安联网核查等方式确认投资者真实身份的基础上,通过视频见证方式准确了解投资者网上销户申请的真实意愿,并为其办理相应业务。

对于需要注销证券账户的,禁止以撤销指定交易、解除托管关系等方式敷衍投资者注销证券账户的真实意愿。若投资者仍有意愿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则在办理转户业务时应避免注销其证券账户。

3、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

根据《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证券公司在接到投资者销户申请后,应当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业务了结后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

4、不得收取销户费用。

按照中国结算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账户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证券公司不得向投资者收取销户费用。

5、明年3月1日起实施。证券公司需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六、无故拒绝、拖延销户的券商,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开户代理机构或网点的开户代理业务资格。

2019 年3 月1 日后,对于投资者投诉未按本通知要求或其他原因无故拒绝、拖延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销户手续的证券公司,一经查实,将视情节面临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回答(2):

从事证券行业,如果是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等是必须销户的,且不得利用个人或他人名义来交易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回答(3):

对的,需要注销账户。

《证券法》第132条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证券法》第133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因此,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聘用上述人员。

扩展资料

执业注册应由申请人通过所在机构向我会申请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机构资格管理员在我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为申请人分配登录账号;

(二)申请人登录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等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三)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复审,并对所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书面申请表由所在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至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四)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将对提交的申请表进行自动审核,若未能通过自动审核,则由我会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核;

(五)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将自动生成电子版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告。(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将先进行公示后进入协会形式审核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回答(4):

必须要销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从2019年3月1日起将实现证券账户网上销户,具体要求如下:

1、为证券账户销户提供便利。

即在投资者已了结相关业务、清空证券资产、注销相关权限后,券商应当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提供便利。对于非现场开户(见证开户和网上开户)的投资者,应当至少提供与开户方式一致的非现场销户(见证销户和网上销户)服务。

2、比照网上开户方案制定网上销户流程。

对于投资者提出的网上销户申请,券商应当比照公司现行的网上开户方案制定网上销户流程,在通过密码校验、公安联网核查等方式确认投资者真实身份的基础上,通过视频见证方式准确了解投资者网上销户申请的真实意愿,并为其办理相应业务。

对于需要注销证券账户的,禁止以撤销指定交易、解除托管关系等方式敷衍投资者注销证券账户的真实意愿。若投资者仍有意愿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则在办理转户业务时应避免注销其证券账户。

3、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

根据《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证券公司在接到投资者销户申请后,应当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业务了结后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

4、不得收取销户费用。

按照中国结算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账户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证券公司不得向投资者收取销户费用。

5、明年3月1日起实施。证券公司需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六、无故拒绝、拖延销户的券商,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开户代理机构或网点的开户代理业务资格。

2019 年3 月1 日后,对于投资者投诉未按本通知要求或其他原因无故拒绝、拖延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销户手续的证券公司,一经查实,将视情节面临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回答(5):

必须的

《证券法》及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开设A股证券账户:
(1)证券主管机关中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
(2)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3)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4)与发行人有直接行政隶属或管理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
(5)其他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没有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的人员;
(7)由于违反证券法规,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其证券交易,期限未满者;
(8)其他法规规定不得拥有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现役军人等。
另外,证券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现役军人等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