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构成犯罪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侦查机关是否会 继续移送审查起诉?

2024-11-29 04: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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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公安机关提请的批捕申请,检察机关会根据情况作出批捕或者不予批捕的绝定,如果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检察院会告知,但是人是要释放的,如有必要继续侦查,公安机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如果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的公安机关应该不会继续侦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回答(2):

这个检察院作出之后,如果公安机关有相左意见,可以提出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建议。

回答(3):

不会了。
不批捕理由很明确,不构成犯罪。
不构成犯罪,即无罪可诉,自然无需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无需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