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选调生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4-12-03 09: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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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3年的还没出来,可以参考12年的,每年都差不多!
山东省选调生考试2012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选调报考条件为: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品德好,作风端正,遵守纪律,威信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须按时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4年1月6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7周岁(1985年1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1979年1月6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5)已考取公务员、研究生、事业单位的;  (6)未经选聘单位同意,自行离岗的;  (7)退出服务基层项目自谋职业的;  (8)已被解聘或解除服务协议的;  (9)在基层服务期间受过处分的;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选调条件说明详见《报考手册》第二章。

从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到基层工作选调条件为: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品德好,作风端正,遵守纪律,威信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2、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须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限专业。3、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毕业生可以是主要学生干部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12月20日。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4年1月6日以前出生)。同时,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88年1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5年1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6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报考公安系统的,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要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5)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6)现役军人;(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回答(2):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89年1月1日 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 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相应放宽2岁。
4、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985”和“211”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即可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3年1月25日。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6)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7)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受过处分的;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对选调范围、专业及其他要求作出补充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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