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铁道院校可以为三类:
第一类:10所原铁道部部属高校,均于2000年脱离铁道部:
1.西南交通大学,原唐山铁道学院,创办于1896年,中国五所正牌交大之一。设有九里、犀浦、峨眉三个校区。学校占地共54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96万平方米。2000年由铁道部划归教育部管理。
2.北京交通大学,原北方交通大学、北京铁道学院,创办于1896年,中国五所正牌交大之一。1917年改组为北京铁路管理学校和北京邮电学校,1921年与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合并组建交通大学。1923年,交通大学改组后,北京分校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1950年学校定名北方交通大学,2000年4月,与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由铁道部划归教育部管理。2003年,学校恢复使用“北京交通大学”校名。
3.兰州交通大学,原兰州铁道学院,2000年由铁道部划归甘肃省。创建于1958年,由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和北京铁道学院(现北京交通大学)部分系科成建制迁兰组建。2000年,根据国家统筹规划,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兰州交通大学。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566亩,建有2个校区,1个大学科技园区,形成了一校三区的格局。
4. 中南大学长沙铁道学院,前身是1953年成立的中南土木建筑学院,1960年以成建制的部分系和教研室为基础成立长沙铁道学院,隶属铁道部。2000年和中南工业大学及湖南医科大学合并成中南大学,称为中南大学铁道校区,归教育部管理。
5. 同济大学沪西校区,原上海铁道学院,1995年5月与上海铁道医学院合并组建成上海铁道大学,2000年4月与同济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同济大学,原上海铁道大学(本部)成为同济大学沪西校区。
6.大连交通大学,原大连铁道学院,创建于1956年,原隶属于铁道部,2000年由铁道部划归辽宁省管理。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大连交通大学。
7.华东交通大学,1971年9月2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关于六所高等院校的体制调整和领导关系的通知》,决定将上海交通大学机车车辆系和同济大学铁道工程专业并入上海铁道学院迁往江西南昌(两年之后停止搬迁,所以仍然存在上海铁道学院),改名为华东交通大学。2000年由铁道部划归江西省管理。
8.原南京铁道医学院,前身是1935年成立的中央大学医学院,1958年转建为南京铁道医学院。2000年并入东南大学,称为东南大学医学院。
9. 原苏州铁道师范学院,是直属铁道部的唯一一所高等师范学校,于1980年正式成立,1986年迁址上方山。2001年,和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组建成苏州科技学院,由江苏省管理。
10.石家庄铁道学院,创建于1950年,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系当时全军和全国重点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由铁道部划归河北省管理,2010年3月18日,教育部正式同意石家庄铁道学院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至此,所有铁道学院全部退出历史的舞台。
第二类是30多所原铁道部部属中专(大专),实际委托铁路局、工程局、机辆厂代管,均于2002年左右由铁道部、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南车、中国北车划归地方,有的并入地方高校,有的成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类是原铁路局、工程局局属学校,包括中专、技校和成人高校和警察学校,2005年后大多已撤消,有部分成人高校和警察学校仍在办学。
部分第二种、第三种学校名册:
1、北京
铁道部党校,始建于1955年,原为铁道部干部学校,1961年改为铁道部党委党校,1969年年底撤销,1975年复校重建。 1995年与北京铁道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为集党校和干校功能于一体的培训轮训铁路较高层次领导干部的基地
北京铁路党校
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
铁道部老年大学、
首都铁路卫生学校、
长辛店铁路学校
2、天津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3、河北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
衡水铁路电气化学校、
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成教)、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
石家庄铁运专修学校
中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廊坊铁路学校
宣化铁路学校
4、山西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
太原铁路局党校
山西省铁路工程学校
5、内蒙古
包头铁路工程学校
内蒙古铁路职业技术学校
6、辽宁
大连铁路卫生学校
沈阳铁路机械学校
锦州铁路运输学校
7、吉林
中铁十三局技工学校
8黑龙江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
哈尔滨五常市铁路学校
9、江苏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铁道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南京铁路运输学校
10、安徽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黄山铁路学校
11、山东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济南铁路高级技术学校
日照市铁路实验学校
12、河南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技师学院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铁路交通学院
桐柏县铁路学校
13、湖北
武汉铁路桥梁学校
武汉铁路司机学校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铁道工业学校
武汉铁路桥梁技工学校
14、湖南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长沙铁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铁道富孝职业培训学校
吉首铁路学校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15、广东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茂名市铁路学校
16、四川
成都铁路运输学校
成都铁路工程学校
成都铁路卫生学校
广安铁路运输学校
内江铁路机械学校
17、陕西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铁路高级技校
中铁咸阳管理干部学院
宝鸡铁路技术学院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
18、甘肃
兰州铁路技工学校
张掖铁路学校
19、青海
青藏铁路学校
20、云南
昆明铁路机械学校
21、贵州
贵阳铁路司机高级技工学校
22、广西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铁路局党校
兰州交通大学铁道技术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9月的兰州铁路机械学校。2005年11月2日整体并入兰州交通大学, 2008年开始招收高职学生,是全国唯一的一所依托本科院校办学的铁路高职学院。学院占地近90亩,建筑面积约8万余平方米。学院设有七系二部一中心,也是甘肃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第31所所在单位。开设10个涵盖车、机、工、电、辆等五大铁路工种特色专业,目前在校高职生2700余名,学院现有教职工159人,其中专任教师78人。学院建有电工电子、机械基础与机械制造、机车、铁道车辆与空调、电气化铁路与供用电技术、铁道信号与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计算机、铁道工程、创新创业等10个实训中心54个实训室(场),建有3个实训楼。学院成立以来毕业生近六千名,遍布全国各铁路局(以兰州局居多,近70%)、工程局以及部分城市地铁公司,获得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近年平均就业率在97%以上。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教学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和实践“知行合一、学做并重”的教育教学理念,坚持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做一体化;理论教学坚持必需、够用的原则,实践教学坚持内容现场化、环境车间化、操作标准化的理念。力争建设专业优势明显、办学条件良好、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能引领区域和行业职业教育发展、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
全国有很都铁路职业学校,建议你就近选择,这样也可以去学校全面了解一下,不盲目选择。
1959年1月铁道部公布《1960—1967年铁路高校专业(全日制)学校发展规划草案》。4月铁道部在成都召开全路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教育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在总结1958年工作的基础上,提出1959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着重讨论了关于加强学校统一管理、调整新建高等学校以及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等问题,确定了6条整顿的原则和具体方案,提出每省1所大学的布局;会议讨论了铁道部《关于加强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草案)》、《关于整顿1958年新建高等学校意见》等文件。6月铁道部发文规范铁路高校校名和学制。规定:铁道部直属高校,均以“铁道学院”命名,并冠以该院校所在地名;各局、院、厂所属高等学校,均以“铁路学院”命名,并冠以该院校所在地名;铁道部直属高校本科为五年,其他的为四年,专科为三年或两年。1959年6月铁道部在全路高等学校内确定3所重点学校,为唐山铁道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兰州铁道学院。
1961年3月铁道部在衡阳召开铁路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问题,具体研究了:关于铁路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进行调整“四定”的初步方案;关于铁路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进行充实提高的初步方案;铁道部《关于设置全路重点高等学校和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的决定(草案)》;《关于铁路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机构编制的暂行规定(草案)》;铁路高等及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录。4月铁道部确定5所全路重点高等院校:北京铁道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兰州铁道学院、长沙铁道学院、南京铁道医学院。
1961年5月11日铁道部下发《铁路高等及中等专业学校调整“四定”的初步方案》经衡阳会议确定,铁路高等学校由 1960年末的57所(工科39所、医科11所、师范7所),调整为25所(工科18所、医科5所、师范2所);铁路中等专业学校由1960年末的109所(工科58所、医科41所、师范10所),调整为71所(工科40所、医科26所、师范5所)。
1961年8月21日至31日铁道部在哈尔滨召开全路教育工作会议,贯彻7月3日至15日教育部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调整工作会议关于“缩短战线、压缩规模、合理布局、提高质量"的精神。再次讨论研究铁路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技工学校调整方案。会议讨论研究了:①《铁路文化教育工作条例)共6章48条;②《关于铁路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调整和“四定”的意见);③《铁路高等学校“四定”方案(草案》及各专业人数分配表;《铁路中等专业学校“四定"方案(草案))及专业人数分配表;《铁路技工学校“四定"方案(草案)》。对3月衡阳会议确定的铁路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调整方案进行再次调整,铁路高等学校由25所调整为19所(工科14所、医科5所),铁路中等专业学校由71所调整为51所(工科35所、医科16所),铁路技工学校由58所调整为46所。
1961年11月5日铁道部报送教育部《关于铁路高等及中等专业学校进一步调整方案及1962年招生计划意见》,决定铁路高等学校由8月哈尔滨会议确定保留的19所,再次调整为保留11所(北京、唐山、兰州、长沙、大连、上海、哈尔滨铁道学院,北京、南京、上海、大连铁道医学院);铁路中等专业学校由确定保留的51所(后来又调整为46所),再次调整为保留39所(到1962年初又将保留中专学校增加到4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