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有过错如重婚、虐待、家庭暴力行为要给对方相应的精神赔偿,如无共同财产,也无过错行为,则不存在财产分割补偿或过错赔偿。
相关法律: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离婚诉讼中,只有对方有重大过错才存在赔偿的问题,前提是你要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
实践中,很少出现赔偿的判决。
对于是否上门女婿,在诉讼中没有区别。
只涉及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没有赔偿。
没的吧,上门女婿和嫁人的媳妇一样,也就是婚后财产的问题
如果离婚,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