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的主要职能包括1共同立法权,2监督权和人事批准权,3预算决定权,4施加其他各种政治影响。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也是欧盟唯一有权起草法令的机构,欧委会在政治上独立,代表并维护欧洲联盟的整体利益。它是欧盟体系内部一体化进程的推动力:提出立法提案、政策和行动计划,负责执行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的决定。
欧盟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有四项:向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提出立法提案;管理和执行欧盟的政策和预算;与法院联合执行欧洲联盟条约和欧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在国际舞台上代表欧盟,如谈判欧盟与其他国家的协议等。在欧盟实施的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范围内,欧委会只有建议权和参与权。
欧洲联盟理事会由欧盟各成员国部长组成,因此又称"部长理事会",简称"理事会,是欧盟的重要决策机构。欧盟理事会负责日常决策并拥有欧盟立法权。
理事会有6项关键职能:通过欧盟法律,在许多领域与欧洲议会共同立法;协调成员国的总体经济政策;在欧盟与一个或多个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缔结协议或条约;与欧洲议会共同批准欧盟的预算;根据欧盟首脑会议制定的原则,制定欧盟的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协调各成员国法院与警方之间在打击犯罪问题上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