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再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024-11-03 1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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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回答(2):

复婚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证件去民政局进行办理。

复婚所需申报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根据《婚姻法登记办法》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所持的证件、证明与申请结婚登记时相同。

第二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双方离婚证件。复婚登记的《结婚证》和《结婚申请书》,应在编号中注明“复婚”字样。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复婚

回答(3):

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检查。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并须在《结婚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双方的《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回答(4):

北京张先生咨询: 我和妻子于2002年协议离婚,但后来一直保持着比较好的关系,2004年我们决定恢复共同生活,这对我们还有孩子都有好处。但我们至今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想咨询一下余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呢?需要什么证件呢? 余律师回复: 张先生,您好!您咨询的事涉及夫妻离婚后再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的问题。 现对您的咨询做以下回复: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如果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只有办理了法定的复婚登记手续,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才能得到法律保护。所以,建议您尽快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复婚登记手续,恢复夫妻关系。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所持的证件、证明与申请结婚登记时相同。第二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双方离婚证件。复婚登记的《结婚证》和《结婚申请书》,应在编号中注明“复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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