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我的交通违章罚单在当年未处理,而第二年去处理了,要扣分的话是扣我当年的分,还是第二年的分?

2024-12-05 07: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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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扣第二年的分,而且还会有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2、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条例》规定: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法。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记录不是在其管辖范围内,应当在违法行为的信息输入到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将违法行为信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的地方在规定的期限内。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机动车司机给分数扣缴或非法行为,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和拘留,应当在非法信息输入对法律道路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的期限内非法信息的驾驶执照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回答(2):

   1. 交通违法行为当年未处理,第二年去处理的,需要扣分的是扣第二年的分。交通违章罚单已经是当场处理的,在第二年去缴纳罚款的,涉及到的扣分也是扣第二年的分。
   2.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 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接受处理,需要在15日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愈期不缴纳罚款的滞纳金,最高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回答(3):

什么时候处理什么时候扣分,驾驶证的分是从领证那天算起的,比如2010年2月10日领证,你的计分周期就是每年的2月10日,是不是扣第二年的分要看你到没到下个计分周期,

回答(4):

这要看你的驾照领证日期了,如果去年的分已清了,那只能是扣去年至今年的分了。
比如说,你的驾照领证日期是10月份,而违章日期是8月份,你现在去处理,去年的分已清了,如何扣分?那只能是扣你去年至今年10月份的分。
但罚款还按去年的执行。

回答(5):

第二年的,那么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