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1月成立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
国家体育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中国内地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其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11月的“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中央体委”)。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1998年4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挂牌。
历史沿革: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上,通过《关于增设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设置“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中央体委”);贺龙为主任。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成立。根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原“中央体委”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国务院副总理贺龙继续担任国家体委主任。
1969年6月,贺龙在“文革”中遭受严重迫害病逝。
1970年6月,中共中央提出“国务院精简机构方案”。其中,将“国家体委”改为“国家体育局”,划归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领导;但对外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名称。
1972年2月,国家体委重新由国务院领导。
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