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办理流程:
(一)范围(条件)
2004年1月1日后由扣缴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其扣缴单位在各区县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明细申报或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且扣缴申报总额与缴款入库信息核对正确。
(二)时限 无
二、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出示资料
1.纳税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 2.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提交资料
1.纳税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 4.《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 三、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无
四、受理机关
区县局、分局主管税务机关。
持有二代身份证的申请人(或持有申请人二代身份证的委托人)可以在各区县局、分局设置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窗口办理;持有非二代身份证的申请人(或持有申请人非二代身份证的委托人)可在申请人所属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窗口办理。
到当地税务局,可以有3种方式获取: 1、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拿着缴税清单,和单位的相关证明去税务局开这个税纳税证明 2、拿着本人身份证去税务局开,需提供单位的税号。 3、凭个人身份信息,部分地方推出了网络及自助办税终端自助查询、打印、网上查验、短信订制等多种服务,市民可以通过网络和自助办税终端查询、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
只要你交了税,税务局应该可以按你要求开具证明的。
个人纳税证明到当地税务局,可以有3种方式获取:
1.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拿着缴税清单,和单位的相关证明去税务局开这个纳税证明;
2.个人自己拿着身份证去税务局开,但必须是本人,还需提供单位的税号;
3.凭个人身份信息,有些地方推出了网络及自助办税终端自助查询、打印、网上查验、短信订制等多种服务,市民可以通过网络和自助办税终端查询、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