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公司提出要把我辞退,需要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2024-11-03 02: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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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试用期中,除特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了三类情形:

过失性解除。即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形成多重劳动关系,影响工作,或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法26条);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关系,不仅试用期可以适用,正常劳动合同存续期间都可以适用,并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非过失性解除。即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无法达成一致。这三种情况,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都可以适用,但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试用期的特殊规定,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也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使用最多、最为有效的方法。

扩展资料:

运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试用期劳动关系。

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考核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合格的标准。如果要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试用期劳动关系,前提就是要制定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不同于招聘条件,招聘条件是针对不特定的应聘人员,是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一般如学历、经验、职称、年龄、身高等。

而录用条件是针对已经招聘进行公司试用的特定劳动者,是对特定劳动者进行试用考核的标准。在制定录用条件上,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一定要细化、量化,比如上述案例中将每月的销售额进行量化,必须达到多少,如果达不到,就视为达不到录用条件。切忌模糊化、主观化,如“服务安排,听领导的话”等无法进行客观考核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2):

需要,但是即使是在试用期间,公司也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以下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扩展资料: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3):

1、需要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你不同意,可以不签字,但是公司只要送达给你,不签字也一样。

3、用人单位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不适合该岗位,是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反之需要支付。

回答(4):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你再就业和获得失业保险金的通行证,劳动者应当持有和索取。若你没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辞退你就构成违法,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5):

需要。可以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