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由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该条规定中所述及的董事会成员包含董事长。
另外一般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设立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也可以兼任公司的总经理,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
扩展资料:
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我不是学法律的,我把《公司法》大略看了一下,大概是这么个意思。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你讲的股份有限公司),大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有设立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是由董事会选出来的,(实际生活中大多是参股最多,具有领导执行能力的股东当选的)。然后,公司经理也是由董事会聘请和解雇的,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当然,如果董事会选择董事长担任公司经理,这在法律上是没有限制的)。如果小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但是需有一名执行董事,他对各股东负责,他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首席执行官(CEO):
公司董事会的代理人.执行董事会授予的部分经营管理权利.是公司政策执行机构的最高负责人.通常由董事长兼任.
总裁:
仅次于CEO的公司第二号行政负责人.是行政负责人,所以总是裁人.一般由CEO兼任.
总经理、首席营业官(COO):
CEO的助手,公司的第三号人物.负责公司的日常营业.不是行政,所以他不裁人.
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主席,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以及附设的执行委员会、任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一些专门委员会.是公司的老大.
在少数情况下,董事长、总裁和CEO都是同一个人,我们称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或“董事长兼总裁”(称呼“董事长兼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实在是太恐怖了,没有必要),这种兼职大部分由公司创始人拥有(如比尔·盖茨),有时候也是因为公司的传统习惯( 如韦尔奇,按照通用电气的传统,他同时担任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而且不存在独立的总裁职务)。
如果是民营企业创始人占股最多,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很普遍
对不起,这不符合我的领域,但是,我查阅资料后,给予你回答。1、对于内资公司来说,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所以董事长不一定是出资最多的,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的制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就是几个出资股东共同制定;对于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共同制定章程;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共同制定,但是必须经过创立大会通过
2、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3、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必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外国人时,副董事长必须是中国人。
可以,请查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