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火是什么含义?

2024-11-30 08:36:3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火的意思是,燃烧,物质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焰。

1、火是物质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焰。除此之外,火还有多种含义,既可以指五行之一,也可以指中医名词。另外,以火命名的作品也很多,比如鲁迅的杂文、歌曲名称、文学著作等。

2、控制火提供热光是人类早期伟大的成就之一。早期的人类从自然界产生的火源中保留火种。后来学会使用钻木取火或者敲击燧石的方式来主动获得火。

3、学会用火使人类能够移民到气候较冷的地区殖民。火被用于烹饪较易消化的熟食、驱赶野兽、热处理材料、等等。考古学研究显示人类在一百万年前就能有控制地用火。

4、燃烧木材是最早生火的方式。树木自古提供人类需要的很多能源,故称柴火。不同的树木造就不同的柴火。

5、《调鼎集·火》列举各种木柴烹煮:桑柴火:煮物食之,主益人。又煮老鸭及肉等,能令极烂,能解一切毒,秽柴不宜作食。稻穗火:烹煮饭食,安人神魂到五脏六腑。麦穗火:煮饭食,主消渴润喉,利小便。松柴火:煮饭,壮筋骨,煮茶不宜。栎柴火:煮猪肉食之,不动风,煮鸡鸭鹅鱼腥等物烂。

6、茅柴火:炊者饮食。芦火、竹火:宜煎一切滋补药。炭火:宜煎茶,味美而不浊。糠火:砻糠火煮饮食,支地灶,可架二锅,南方人多用之,其费较柴火省半。有伤物命。

回答(2):

阴阳五行,是又一种层次的形而上
阴阳五行是中华传统文化里的重要理念,金木水火土,是五行的五种基本元素。
根据五行学说,“木曰曲直”,凡是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火曰炎上”,凡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土爰稼穑”,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金曰从革”,凡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则归属于金;“水曰润下”,凡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动的事物则归属于水。
不少研究五行的专家学者,对五行的相生相克,都提出过自己的理解和看法;笔者在传统文化的研究门外徘徊时,觉得眼花缭乱,记不住它们之间的生、克关系。甚至,觉得某些学者对于“金生水”的解释,繁冗而又非常牵强附会。郭沫若对“金生水”的解释,却一下就使笔者开了窍——金属在火的作用下,软化,竟至熔化成为液态金属,这就是“金生水”——这正是笔者大学本科的专业课程之一钢铁冶金。于是,笔者依据自己习惯了的工程技术的思维方式,来解读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的“形而上”关系,来解读古人所认定的相生相克的“形而下”现象:
相生——金生水,熔化;水生木,植物;木生火,燃烧;火生土,灰烬;土生金,矿藏。循环相依,周而复始。
相克——木克土,扎根;金克木,砍伐;火克金,熔化;水克火,浇灭;土克水,堤堰。循环相克,周而复始。
古人用阴阳五行的相生相克关系,来解释万事万物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辩证。笔者以前接触阴阳五行不多,谈不出自己对阴阳五行学术的深刻认识。但是,感到阴阳五行学术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基本观点,觉得在探讨中华火文化时,不能忽视了五行学说里的火的观念。接受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人,要努力把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结合起来,努力顺应自然,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中华文化里“火”的形而上——五行里的“火”元素
3.1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易经•系辞上传》第十二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
易经对形而上、形而下的解释,与现代正统哲学里的“形而上学”概念,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情。笔者通过汉字接触汉字文化,觉得才真正了解了“形而上”、“形而下”在中华文化里的原汁原味,并且由这原汁原味的概念,也颠覆了笔者接受正统哲学教育时所形成的对“形而上学”的概念。
本节所论中华文化里“火”的形而上,与笔者在此前的其它论文里关于“形而上”“形而下”的论述有一点差别。
笔者在其它文章里讨论的形而下,是明确地探讨从汉字里表现的某种古代工艺技术,如造纸术、雕版印刷术、活字印刷术、制车技术、木构机械技术等等。所相对的形而上,就多半是与该种技术相对应的思维方式和技术理念,如从治麻以求衣、治麻絮以求暖,到治麻絮渣以造纸;印刷术使得中国人对于汉字字形表达观念、字形审美观念发生变化,而出现了崭新的汉字印刷体的理念;制车和用车的社会实践却畸型地出现了“当官坐轿子”的观念,对中国车辆制造技术的发展带来拖滞的负面影响;……等等。
而笔者现在要讨论关于“火”的形而上,则不完全是关于火技术的思维意识,而是涉及到了中华哲学体系里的阴阳五行,是“火”元素所表现的形而上。包括了火元素的阴阳五行在中华文化里的地位,比具体的火技术的地位更“高”和“显要”。
3.2 阴阳五行,是又一种层次的形而上
阴阳五行是中华传统文化里的重要理念,金木水火土,是五行的五种基本元素。
根据五行学说,“木曰曲直”,凡是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火曰炎上”,凡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土爰稼穑”,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金曰从革”,凡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则归属于金;“水曰润下”,凡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动的事物则归属于水。
不少研究五行的专家学者,对五行的相生相克,都提出过自己的理解和看法;笔者在传统文化的研究门外徘徊时,觉得眼花缭乱,记不住它们之间的生、克关系。甚至,觉得某些学者对于“金生水”的解释,繁冗而又非常牵强附会。郭沫若对“金生水”的解释,却一下就使笔者开了窍——金属在火的作用下,软化,竟至熔化成为液态金属,这就是“金生水”——这正是笔者大学本科的专业课程之一钢铁冶金。于是,笔者依据自己习惯了的工程技术的思维方式,来解读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的“形而上”关系,来解读古人所认定的相生相克的“形而下”现象:
相生——金生水,熔化;水生木,植物;木生火,燃烧;火生土,灰烬;土生金,矿藏。循环相依,周而复始。
相克——木克土,扎根;金克木,砍伐;火克金,熔化;水克火,浇灭;土克水,堤堰。循环相克,周而复始。
古人用阴阳五行的相生相克关系,来解释万事万物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辩证。笔者以前接触阴阳五行不多,谈不出自己对阴阳五行学术的深刻认识。但是,感到阴阳五行学术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基本观点,觉得在探讨中华火文化时,不能忽视了五行学说里的火的观念。接受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人,要努力把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结合起来,努力顺应自然,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火的“形而上”杂说
1993-08-27《西安晚报》登载一篇郑友消先生的短文《浅说“东西”》,谈到了与阴阳五行有关的知识。笔者觉得,郑文与笔者对于火的形而上的探讨有近似的看法,转引如下:
人们为什么将物品称作“东西”?
清代翟灝在《通俗篇》中说:“春夏秋冬四季,通常简约地称为春秋,孔子撰修的编年史就叫《春秋》;同理,出产于东南西北各方的物品,亦自然可约言为‘东西’ ”。
宋代大学问家朱熹有次遇见他的朋友盛温如提篮子上街买东西,曾问为何不说买“南北”?盛温如说:“东方属木、西方属金,金、木一类的物品篮子是可以盛放的;南方属火,北方属水,水、火则是篮子装不了的,所以人们只说买东西,而不说买南北。
明朝末代皇帝崇祯也向他的大臣们提出过类似的问题。言词机敏的大臣周延儒回答:“南火北水,家中一时水火有缺,随便向邻里要上一点;借个火,取点水,没有不给的。所以“南北”无须交易;而东木西金,金木一类就不好向人伸手求讨了,因此东西必须买卖。”
郑文最后认为:周延儒、盛温如二人都是借八卦属性而作解释,而翟灏的解释似乎倒是合乎情理一些。
金岷氏倒觉得,周延儒的分析,更符合中华文化的哲理性和文人性。“东西”这个词汇,很可能就是文人先创造出了书面语,而后走向了民间的口头语。这也是笔者认为,书面语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文字(书面语)对于语言的反作用;文字并不仅只是单纯纪录语言的书面符号,而是对语言的再创造(起码,我们的汉字是如此;汉字成语,更往往是文人的首先书面创造,而后流传普及到口头);等观点的例证。(在语言与文字的关系问题上,金岷氏有一些看法,但自知其学识还不足以写出独立的文章。仅附带一谈,就教于方家和众位网友。)

回答(3):

燃烧代表将东西寄往灵界,比方说中国民间信仰常常为祖先烧冥钱(或称纸钱,广东称之为阴司纸)、纸车子、纸房子等,希望死者在阴间不致缺乏;道教的疏文在仪式近末尾时会被焚烧,以上达天庭;佛教的密宗有火供(或称护摩法),通过燃烧供品来供养佛菩萨、火神等

回答(4):

此六兽在中国的占卜术中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奇门遁甲及六爻两门术数。【白虎】(baihu)在中国,白虎是战神、自古以来凤凰就成了中华民族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尔雅·释鸟》郭璞注,凤凰特征是:“鸡头、燕颔、蛇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