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包括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人身自由权利
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狭义的人身自由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4、社会经济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包括1)财产权;2)继承权;3)劳动权;4)休息权;5)物质帮助权;6)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各种教育事业,并提出“科教兴国”战略。
6、特定人的权利
所谓特定人,包括妇女、母亲、儿童、老人、离退休人员、烈军属、华侨、归侨和侨眷在内的人员。
其权利包括:1)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2)保障离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3)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7、监督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包括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人身自由权利
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狭义的人身自由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4、社会经济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包括1)财产权;2)继承权;3)劳动权;4)休息权;5)物质帮助权;6)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各种教育事业,并提出“科教兴国”战略。
6、特定人的权利
所谓特定人,包括妇女、母亲、儿童、老人、离退休人员、烈军属、华侨、归侨和侨眷在内的人员。
其权利包括:1)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2)保障离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3)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7、监督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我是一个法治国家,享有个人自由,政治权利。
自由 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