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8年,现在辞职可以得到赔偿吗?

2024-11-04 08: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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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其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其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其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

  其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其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其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回答(2):

东莞邱律师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劳动者个人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其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其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其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

  其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其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其七,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回答(3):

我不懂法律,但,常识是辞职没有赔偿的,如果你合同没到期还要辞职你还需要赔偿公司违约金呢。如果是公司不要你,你才有钱拿。

回答(4):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 38条的情形 你自己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您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8 46 47条。

回答(5):

员工主动辞职的,肯定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