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行政公文字号的问题

2024-11-17 21: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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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文件的字号是用来识别发文单位的。

建国初期,国务院的文件也有“国发×字”的格式,其中的“×”是用来区分文件的类别的。后来,“中发”和“国发”的文件,没有了这个“字”字,直接编号来区别不同文件。

各地方党政的发文,也没有这个“字”字。如
川府发(2006)第78号 一望而知是四川省政府的文件。
陕发=陕西省委发文;黑委发=黑龙江省委发文,陕政发=陕西省政府发文......

现在在文件字号中带“字”字的,有这样几种情形:

几个部门联合发文,如
财政部、电力工业部文件:(81)电财字第56号

某部门的下属部门发文,如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财政部(86)财税字第103号

某部门用来区别文件的类别,如
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基(1999)09号] 是关于证券基金方面的文件。

......总之,是为了“一望而知”是谁发下来的文件,并没有死规定该怎么做。

级别:学长
2006年9月11日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机关代字一般由两个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代字,第二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主办文件的部门的代字。如铁道部文件的机关代字有“铁办”、“铁财”等,“铁”代铁道部,“办”、“财”代主办这份铁道部文件的铁道部的办公部门、财务部门。读懂机关代字很重要,特别是知道了文件的主办部门是谁,可以比较准确地对文件进行分办、查询和保存归档。有的机关代字还包合其他的层次,如国务院发文的机关代字有“国发”、 “国函”,“国”代国务院,而“发”和“函”则代“国务院文件”和“国务院函”这两种发文形式。有的文件机关代字有七八个、十几个字之多,可能各有所代的层次,但尽量以简化为好。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释义

公文里的"下行文"类.

“发”:发文的部门或机关,如:"中发"(中共中央发文的简称),
"国发"(国务院发文的简称).

“字”:发文的类别.如:中发(纪字)有关"法纪"的文件
中发(计字)有关"计划"的文件

大致如此.

“发”一般指上级机关的发文,现只有(中发)(国发)才用到,一般的机关也不用“发”字了。

“字”是以前机关单位发文时一般常用的格式,现在也不用了。如果一个单位的某个部门要发文时也只是用〔2006〕晋林(纪)、(计)、(党)1号

现在有行文规定了,你可查阅一下就知道了。

一、上行文字号由“襄政文”变更为“襄樊政文”。

二、平行文字号由“襄政函”变更为“襄樊政函”(办公室函件字号由“襄政办函”变更为“襄樊政办函)。

三、下行文字号由“襄政发”变更为”襄樊政发”(办公室下行文件字号由“襄政办发”变更为“襄樊政办发”)。

回答(2):

那是在说明文件的 标号啊,
比如2008,就是说,2008年的文件,1号就是说那一年发的第一个公文拉。

至于你这是用下行文用××字〔2008〕1号的。

至于你说的 机关公文字号的具体规定或相关规定的话,
我就建议你去百科里查查,
或是直接是百读里查查 不就是了呗
在这里回答你的话,,那
还不是拷贝过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