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义务兵退伍 政府补助 和家属优待金 有什么区别

2024-11-15 03: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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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区别,是两种不同的补助,具有不同意义。
一、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家属优待金
根据《军人优待抚恤条例》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回答(2):

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优待金按照以支定收、平衡负担的原则,由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共同负担,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社会统筹。

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 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国务院、中央军委刚刚颁布了《退役士兵安置 条例》,《条例》规定从 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 自主就业。第十九条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 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 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也就是说你退伍了,如果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补助和优待金都可以拿到。满12年的话就人民政府扶持 自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