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房产归男方,但房产证的名字是女方的;

现在还没有过户给男方,那女方是否可以把房产卖掉?
2024-11-17 16:34: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种情况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办法,基本就两种:

  1. 双方携带各自的离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到房产局做离婚转让,把两证办到男方名下。

  2. 如果房屋就自己居住,不买卖的话可以不用做离婚转让,有离婚协议房子就是你的了,只不过等到你要卖房的时候需要前妻签个字就好了。建议采用第一种办法,房子在自己名下最安全,否则,万一以后前妻反悔,房子你想卖都卖不了。

回答(2):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她当然可以不经过你同意就能把房子卖掉。

建议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办理,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对方想卖房,可采取诉讼保全。

回答(3):

结婚前应该过户.那时过户不花钱的.如果没有就要花钱办过户.女方不得卖掉房产.因为之前的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益的.之后再签署卖房合同和第一个合同相悖.所以第二个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卖掉了.可以起诉女方要求赔偿损失

回答(4):

不可以 一定要先过户

回答(5):

一定要先过户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