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是。
2 不同意就是违法,可以去申请复议或者去法院起诉其行政不作为。
3 可以改很多次。
4 想改了就是理由。
5 不难,给包烟就可以了。
6 有规定。办理的时候那人会说。
1、只能随父姓或母姓。因为姓名登记条例还未出台,但是的确是只能随父母姓,报纸上有过报道的,可以确认。
2、民警是有正当理由的,不同意即不能办理;
3、名字可以修改多次
4、理由,呵呵,你可以说你现在的名字不好听,或是重名的很多,或是有朋友和你名字一样很不方便。
5、找所长签字,说实话,我找过他们办事,不是很容易的,如果你有正当理由还好说,现在的情况。。。。就按楼上说的那样,买包好烟吧
6、有规定,比如只能用汉字,不能超过一定数量,等等
比如湖南有个人叫赵c,换身份证的时候民警就不给他办
7、其他的不清楚,你看看再说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先签字!!后面的就好搞定了!嘴甜点见人要会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