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辞职后,档案一直放在我个人手里,现在换了个工作单位,要办理入职及保险,档案如何存放

2024-11-16 03: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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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辞职后档案应该有离职批复,然后从户籍地人才开调档函将档案调回户籍地。

入职新的单位后,单位再开调档函将档案调到单位来。

交到个人手里就变成死档了,所以人才不接收。那就需要专业的机构来处理。


档案转递单

回答(2):

现在没有人才了,只有社保局,哪个单位接收直接交给哪个单位就行。

回答(3):

可以放在劳动局,你去问一问自主存放档案的方式。

回答(4):

你的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2年就死档了,影响你的退休等各方面。看你的情况,应该还没来得及做转正定级,这样你的档案里就缺资料了。我人才公司可以处理死档激活、疑难档案、档案存放。

回答(5):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