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2025-03-22 16: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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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回答(2):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