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到大陆需要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
由于政治的原因,台湾当局方面仍视大陆地区为境外地区,因此台湾居民前往大陆时,仍需持“中华民国”护照出关,至大陆边检时,再以《台胞证》入境。
造成前往大陆的台湾居民,在护照会有台湾方面的出境纪录,却无目的地的入境纪录的奇特现象。而台胞证则只有台湾居民进出大陆边检的纪录,并无台湾居民来自目的地的出境纪录。
国务院2015年6月18日公布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规定台胞来往大陆免予签注,新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一、申请条件:居住在台湾的台湾居民
二、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mm×48mm)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mm×48mm);
3、交验申请人台湾的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4、因紧急事务申请办理急件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说明;
5、受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应当接受受理机构有关询问并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
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当交验申请人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人出生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台湾居民从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以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领事部,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
2、台湾居民事先未在境外办妥有效证件及签注而来大陆的,可以向经授权的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3、台湾居民从澳门地区参加短期团体旅游珠江三角洲的,可以向授权的广东省公安厅珠海签证办事处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请材料
①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mm×48mm)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②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mm×48mm);
③交验申请人台湾的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④因紧急事务申请办理急件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说明;
⑤受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台湾居民申请台胞证应当接受受理机构有关询问并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二、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应当交验申请人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人出生证明。
温馨提示:
(一)台湾居民短期来大陆,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签注有效期不超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