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买房合同需要注意之一: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中会写明房屋的单价和总价,但是千万别忘记让开发商注明计价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房款和计价方式,在实际付款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来的房价付款,或者通过其他计价方式计算房款,因此这些内容一开始就定好了,双方都不能轻易更改。
签买房合同需要注意之二:不少人买房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但不排除部分购房者会因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造成银行拒贷,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买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签买房合同需要注意之三:交房时,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这部分的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但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不合理收费,比如小区一些内部配套的收费,这时就需购房者在签合同时明确相关费用该由谁出。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居装修知识问答》
1、明确交房日期
在购房合同里面,买卖双方应该对交房的时间有一个明确的约定,特别是新房,出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很常见,有些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2、注意贷款不成的约定
现如今支付全款来买房的购房者很少了,大多数人都是选择贷款买房的,因此购房者应该要注意贷款不成时怎么办,在购房合同中,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需要注意,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3、注意空白条款
大多数购房合同都存在空白条款,很多购房者以为这是正常的就不管它了,其实这样空白的地方开发商就有可能在上面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千万要注意,对于购房合同上的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主要特殊注明的,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的空白地方可以划一道斜线表示空白地方已无内容。
4、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不只是开发商可能会违约,购房者也存在违约的可能性,无论买卖双方谁违约,对方都要承担巨大的损失,特别是买方。因此购房者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必须注意双方当事人违约的责任,不要让合同削弱他们对违约的责任。
5、合同细节一定要清晰
购房合同的内容有很多,有些购房者并没有完全看清楚就签了字,其实合同细节不明确是造成房屋买卖双方争议的重要因素之一。即便是使用规范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双方也不得忽视合同细节的各项内容。一定要将合同的各项约定详尽、准确,避免用含糊不清的用语,日后产生纠纷。
签订购房前及签订购房合同时都有相应的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较多,请耐心看,有帮助请采纳,多谢。
签购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项如下:
1、首先,购房者应该慎重的选择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
2、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3、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签购房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
实际上,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稍微差一个百分数,造成的错误可能就无法预估了。
4、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5、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6、明确物业管理事项。一个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一定让你永远觉得不舒畅。所以要多看看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如何,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7、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忌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买房的风险:买方违约(无法按期付款、不想要了等)、卖方违约(不想卖了、房子过期不过户等)。这些情况下,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需要将违约责任进行规定,以防这些状况的发生导致合同纠纷。
正好在房地产营销代理公司工作,我来给你解答一下吧:
1.你首先要注意交定金是以认购书的方式还是仅仅只是简单的定金条或其它类似的定金收据,这本来是不合规矩的,国家其实已有政策要求取消这种方式,只是行业内在营销上默认操作而已,说白了收定金本就是违规操作,但开发商为了保证销售的稳定也不得不这样,只要不过分,大家都互相理解一下。
这里你要注意条款,一般来说有认购书或详细的定金说明文本的话,会约定交款签合同时间,如果之前没约定时间,那有可能开发商还没有办理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样他们就无法确定具体能签合同的时间,看你提到的说短信通知哪天来交就必须哪天来,应该是他们还未办理好。这个其实你不用担心,这是营销手段,若收到短信,而你碰巧那天又有事情无法前往办理,应提前电话与置业顾问沟通,看你这情形置业顾问态度也不怎么好,建议录音,呵呵。
2.现在签合同都是在网上输入相应信息后再打印,客户看看直接签字确认,俗称网签合同,但要不了4个小时,因为很多条款早已在房管局统一范本格式下修改并在网络后台填好,只需要输入买房人相关信息和房源信息以及价格和付款方式就可以了,加上签字付款这些流程最多1个小时/人(看打印机好坏,呵呵)。
3.合同中需要注意几个地方:
×重要的:
A.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B.是否有土地许可证号
C.是否有建筑施工许可证号
×这3个很重要,按理说缺一不可,否则就很有问题(当然不是一概而论,因为有些开发商还在办理当中,可能是先和你签范本合同,拿到证后再让你来换正式合同,看开发商操作),顺便说一下,其实你去买房时应注意大厅里是否挂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如:上面提到的三证,还有建筑施工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等,按要求这些是必须要做公示的,也就是说你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给你看看的!
D.建筑施工时间,竣工时间
E.房屋结构(砖混、框架、框剪等)反正卖房的给你说的什么结构,那合同中应该要体现出来
F.房屋用途,土地用途
G.土地年限(这要解释一下,一般来说都是70年,但有些开发商拿地途径不同,可能实际达不到70年,当然能达到最好,不过可以谅解,只要他们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但一定不能低于50年)
H.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赔付的方式,不过这个一般都是开发商定的,他们说怎么赔就怎么赔的,没法商量
I.小区内的设施提供,如水电气光纤,花园之类的
J.交房时间
K.办证时间,国家规定原则上是2年之内办齐双证,一般是从交房时间算起,第一年内办好房产证,从办好房产证的时候算起次年内办好土地证,这个看开发商怎么约定,有些开发商会直接把办证时间约束到2年
L.物管,要注意有没有物管公司的名称和资质证号,还有就是物管费收取标准
合同中大致要注意这些,一般还会有个合同副本,副本中还会有其它约定,要仔细看,副本不是网上出,都是开发商自行拟定的。
建议,如果有律师朋友,最好带上一起去看看,但不用太较汁,因为有些条款大家都心知肚明你是改不了的,所以只要不是太过分的没必要争执。
大致这些,其实多做沟通会解决很多问题的。
综合你的问题,补充说一下,没有什么是死的,你也知道这个社会的复杂,如果你在当地有关系,或者说能通过朋友找到诸如房管局或公安局之类的当官的关系,那你根本就不用怕他们扣你订金什么的,不过前提是大家都要讲理,比如他们通知你了,你确实有事去不了,那么应该电话先告知重新约时间,当然他们如果不讲理,那你有关系的话你也可以不讲理了,呵呵,不过开发商或多或少都和当地这些单位有打交道,闹大了就看谁的关系硬了,但再大的公司一般都要给我开始给你说的那两个单位的面子,当然有直接政府的关系就更不怕了,呵呵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关注的法律风险点是非常复杂的,其中八个要素必须格外小心①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地址;②房屋情况,如是否空置、装修情况等;③房屋面积;④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等信息;⑤房屋成交价;⑥房款的支付方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