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理需要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办理身份证需要带居民户口簿,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