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对支付宝进行冻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支付宝及微信的运营公司无疑属于法律规定的“相关单位”,作为被执行人财产的保管单位,当法院因办案需要,履行合法手续后,它们必须予以配合法院的查询、冻结、划扣等执法行为。
扩展资料
支付宝账户属于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范围,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予以查封、冻结、扣划。针对支付宝账户内款项如何扣划的问题,支付宝公司表示,由于其目前的操作系统尚无法直接将款项扣划至法院的账户内,所以只能采取变通方式。
比如,可由案件申请人在支付宝平台开立属于自己的账户,支付宝公司将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将被执行人账户内的相应款项转账至申请人的支付宝账户内,再由申请人自行兑现领取。申请人领取成功后正式向法院出具收条,最后达到与一般银行账户扣划同样的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法院可以进行冻结,因为这个也属于个人财产。
法院强制性执行,可能会执行以下操作。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法院把我支付宝冻结了,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