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消防法律制度体系

2024-12-04 08: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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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法监督,消防执法队伍素质、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较以前均有了明显提升。但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要贯彻落实好公安部党委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及打赢“清剿火患”战役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就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消防执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其在某些层面上已制约着我国消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不够高。

  《消防法》修订实施以来,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但总体上目前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仍然较低。在政府层面,省、市、县三级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较高,而乡镇及街道办一级未设立专门的消防机构,且大多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没有真正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在部门层面,一些部门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消防联合执法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影响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在社会单位,特别是一般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比较低。

  2、监督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较低。

  ①一部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还没有真正树立执法理念,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不牢固。在消防监督管理执法过程中,个别监督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大。

  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法律、业务和文化素质方面存在欠缺,消防执法人员自身知识结构水平相对偏低。部分监督干部没有经过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学习,导致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不能准确全面地发现和指出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同一阶段同一单位多次检查提出的火灾隐患也不尽相同,有时提出的火灾隐患也往往不着边际,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不尽科学和合理,不能正确综合判定被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导致老问题不改,新问题出现,造成问题的积压,弄得单位无所是从,总觉得火灾隐患永远也整改不完,从而使群众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产生错误的认识和理解。

  ③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流于形式。在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无论是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专项治理工作,对一个单位的进行了三五次甚至“轮番式”的监督检查,某些消防监督员为了完成所谓的任务,仅仅填写一个名不副实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而已,但火灾隐患始终存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按法定要求必须给被监督检查单位留存一份,但往往由于疏忽或人为就缺少了这一项工作,“执法痕迹”在被监督检查单位很难查到。

  ④专项治理及联合检查时一整风,检查时问题一大把,检查完没了下文,无跟踪落实执法机制,执法不到位不彻底的现象在某些岗位普遍存在。四是个别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不能主动地为被监督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和帮助隐患单位制定科学、合理地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查处不及时,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警民关系。

  3、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规范。

  ①法律文书制作填写不规范,表现为个别执法人员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不按规定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或者虽然填写了但内容记录不详细;在制作填写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时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用语不规范,案卷装订和移交管理不及时。

  ②个别监督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审验把关不严,放宽尺度实施行政许可,忽视对在建建筑工地的监督,竣工、开业时就留下许多先天性隐患无法整改等。

  ③个别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不及时下发法律文书,而是口头提出整改意见,有的在检查中虽然发现了许多火灾隐患,但在下发法律文书时,只提一些容易整改的问题,对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避而不谈,导致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始终得不到整改,留下了不安全因素。

  4、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管理机制薄弱。

  面对前所未有的火灾防控压力,为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广大消防监督干部付出了艰苦努力,保持了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在长时间、超负荷的紧张工作中,对监督执法干部队伍管理的问题日益突出:

  ①压担子多,体恤关心少。

  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大部分监督干部经常牺牲节假日和双休日,“白加黑”和“五加二”在某些地方成了常态,正常的年休假往往得不到保证,造成相当一部分同志精神处于超紧张状,许多监督员滋生疲劳厌战情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降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下降。

  ②一线消防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大部分县(区)消防大队干部人数少,与基层担负的繁重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经济欠发达地更是如此。

  5、内部监督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

  执法排名重次序,造成监督执法人员为“执法”而执法、为完成指标而工作的现象。为强化执法考评的力度,考评结果采取排名的方式,在一段时间内发挥了促进工作的显著作用,但如长期坚持则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①尽管各执法单位从事相同类型的消防执法工作,但由于所作区域的不同特点,执法工作重点、工作对象以及工作量不尽相同,单位之间不完全具备可比性;

  ②由于个别执法单位领导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在考评中片面追求名次,盲目与其他单位进行比较,不切实际地组织制定相关执法指标,使执法人员压力过大,违背了考评的初衷。同时,考评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疲于应付的局面,过多过滥的排名导致数字的空洞及工作的浮夸,与消防执法的严肃性格格不入。

  二、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政府和企业专业消防力量为补充、群众性消防组织为基础,全面覆盖街道乡镇、辐射农村的消防力量体系,条件允许时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置专门的消防监督机构。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消防特种装备、车辆和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当地火灾事故特点,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增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使消防事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与金融、保险信用及经营行为挂钩。大力拓宽消防宣传渠道,采取媒体宣传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岗位培训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与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使消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火灾防范知识、火灾扑救和逃生技能得到广泛普及,形成一个人人懂消防、人人抓消防的良好社会环境。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长效机制,鼓励广大群众自觉与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2、提高监督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消防执法人员只有自身具备了相当的法治意识,法律知识,并在执法活动中树立起权限、程序、责任、公平公正意识,才能真正做到法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①要强化执法者的素质培训,要在业务知识不断更新、不断深化的情况下,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规范执法管理,熟练掌握消防执法程序,尤其是针对地方院校入伍的大学生和未有从事过防火监督的干部,要进行岗前培训,落实岗位从业资格,确保执法队伍素质;

  ②要培养执法者全新的执法服务观,要通过积极深入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活动,切实做到“四个定位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