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居住证时需要哪些条件?

2024-11-21 21: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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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居住证时候需要的条件如下:

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扩展资料

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只有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户籍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只是“标”,而对其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改革才是“本”。

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标本兼治,不是消除户籍制度,而是剥离户籍内含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实现公民身份和权利的平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暂行条例

回答(2):

居住证办理条件
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①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

②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

③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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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住证暂行条例

回答(3):

办理居住证时候需要的条件如下:

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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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时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要对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面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暂行条例



回答(4):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细化为二个条件:

1、来居住地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扩展资料: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住证暂行条例

回答(5):

房师傅:经了解,流动人口可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青岛市居住证,申领一年有效期居住证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应证明单位员工身份、居住在单位内部、单位地址等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房师傅:经了解,您可提供如下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原单位经办人办理提取或携带转移公积金:职工户口不迁出本市或职工户口是非本市辖区户口的,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调入到本市以外城市工作的,需提供调入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调入单位所在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及相关凭证后,可采用汇兑或职工自己携带的方式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账到调入单位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