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找到工作不用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察中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败谈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侍亩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我不是很专业,我的观点是:
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就好了,每年交点保管费用,两三百元左右。
三方协议,没什么用处的。是对于未毕业的大学来讲,是一种工作保障漏贺罢了。协议早伍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所以对于你这种情况,根本无需再签三方协议。报到证自然返睁派也没有任何意义。
需要的
好像还需要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