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城管有没有权利收缴小摊贩的东西? 国家有相关法律吗? 去领东西需要缴款吗?

2024-11-08 18: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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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各省市级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各种管理办法(包括中环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相关工商等),城管是有权暂扣或者没收你的违法物品或者违法所得(呵呵如果你违法了)。如果是没收了,就是充公了,就别想着领了。若果是暂扣,领取就不要钱,不过罚款了的话还是要交的,两者要区分开。两者都是要开票的,收钱都是有省级部门的发票。暂扣也受有暂扣单的。不过一般不是大物件都是不给开暂扣单的。明白了?

回答(2):

1、没收物品应当是执法人员,有省政府法制局颁发的执法证,通过合法程序才能行使。
2、实践中,有的城管没有执法证,临时人员,穿着制服上街筹人数,暂扣物品不给手续,等几天,收看管物品费用,事后分成,出事拿临时工说事。

回答(3):

感觉上是有的,因为你乱摆摊点了,城管执法是正当的。领的回来吗我觉得还是不要去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