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车给烟草公司拉货违规吗?

2025-04-16 0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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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六十九条 邮政企业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或者以出租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活动的,由邮政企业责令改正,给予处分。

回答(2):

看具体卷烟的数量,如果超过50条,而且没有取得相关许可,涉嫌构成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法律后果有罚款、打折收购、没收等)。运输的人员如果知道运的是烟草制品且超过一定数量,也会被认定构成此项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配合调查、罚款等)

回答(3):

不违规啊,很正常吧,大件不都是邮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