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二辩:两手背后,双腿并拢,身体坐端正,除了老师规定的动作,如举手发言、拿书、写字外,其余动作都是多余的 。对方提到开车,根本就不是一种纪律!
方1:部队的是团结统一的,不赞成个性的发展的!所以,部队才要以严明的纪律来限制人性的发展!纪律会禁锢人的思想,影响人的思维空间和想像力使人的个性得不到最好的发展!那么请问对方你们所说的纪律会促进个性的发展,又从哪里体现的呢?
反方四辩)大家好,我是反方四辩。首先,我提出一下,刚才在辩论过程中,对方出现了几个错误。
在二楼,对方的观点只要强调纪律的重要性,而没有说明纪律会促进个性的发展。
在定义个性时,说是比较固定的特性,那么纪律还能对个性起影响吗?而且,对方一辩所说的根本不是 “促进”吧,那具体一点叫“规范”,叫“促进个性在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规范”才对。
对方四楼所说:自我约束,更准确地说是自律吧,那根据对方的意思说,自律和纪律的概念是相同的咯,那么对方对纪律的定义又做何解释呢。
还有,在上半场的自由辩论阶段,对方一直没有提到”纪律是如何促进个性发展的”。
中国文化巧妙地把“我”分为“自我”和以角色出现的“我”。推崇角色的“我”,扼杀人本身之“自我”。这种只重视角色教育而忽略对人自身的教育的结果,必然是重共性轻个性、重义务轻权利、重服从轻自主、重外在的纪律轻内在的能动。依此类推,阴阳失衡的教育,也是不健康的
个性受压抑,而使得个性没有得到全面、健康发展的人,就不敢“为天下先”,就只会去做那些别人做过的事,而不会去做别人不做的事。没有个性就没有独特性,没有独特性怎么会有另辟蹊径的创造性?!当一个民族,压抑个性形成习惯时,是多么的可怕,这个民族怎么能创新?而纪律就会极大地限制个性的发展。
纪律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以为,学校需要有一定的纪律,学生也需要有一定的纪律约束,但过分地强调纪律,必然会扼杀学生生动的个性和活泼的天性,必然会束缚学生的思维空间和想象能力。在课堂上,教师能不能大度一点,豁达一点?能不能给学生一个比较自由的空间?能不能给学生一点言行的灵活性和自主权?是否允许孩子不坐端正?再比如:我们能不能允许对已经掌握了的学生学习课外内容?
九十年代是一个最缺乏创新和个性的时代,如果放到历史长河中,也许这个十年是本世纪后五十年里最没有特色的十年,也是最不容易令人回想的十年。九十年代的文化精神被一种表层的稳定一切的口号和措施整压的支离破碎,转而投入了浅薄的、短命的商业文化和政治文化中。这个时代里,没有创新,没有个性,没有思想上的百花齐放,没有文化上的争奇斗艳。
这不能不让人回想不久以前的八十年代。在精神上,那个时代是纯洁的,在文化上,那个时代是多样的。那个时代的文化,充满了反叛、创意和变通,一方面它要彻底摧毁浩劫时代一切残留,另一方面它又要创建能重新恢复多样性的文化架构。八十年代的人,充满了不屈不挠的参预社会的热情,同时也饱含着对国家对人类的反省。在这样的大前提下,这个时代充满了科学、经济和文化上的复兴和繁荣。
微软公司提出"星期五"工作法,即员工上班可以不穿套装,他们可以穿合适自己个性的衣服,因为心理学家经过研究发现,上班穿统一服装会影响工作效率!从而使到每个人的个性得到很好的发展。
高斯从自己发现了正17边形作图问题的可行性结论后放弃了主攻语言学的志向;爱因斯坦比较了自己的多种直觉能力之后而判断自己的物理直觉更强,并投入物理学事业;华罗庚则发现自己的志趣在数学;胡塞尔感到自己虽然拿到了数学博士学位却更觉得从事哲学之需要……如果没有他们对自己发展的自由体验、自由判断而受外界(他人、客体)的干预,后果将会怎样?
所以我方认为,纪律会限制个性的发展!
纪律,在《辞海》里是这样解释的:纲纪法律,指要求人们遵守业已确定了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厉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
何谓纪律?《辞海》中的诠释:“纲纪法律,指要求人们遵守业已确立了的秩序、执行命令和 力行自己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对组织而言,纪律就像规章制度一样,都是约束行为的范畴。
纪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制定的过程就是一个社会成员共性和共同的需求的结果,违反纪律就是个体上的个性差异对群体共性要求的违反。
当然,纪律作为一种群体的共性规则并不一定就与个性发展产生矛盾,严格的说纪律限制个性中与共性规则冲突的发展,纪律并不限制个性中与共性规则冲突的发展。
因此,这个命题之所以辩论正是因为命题中对个性并没有矛盾化,作为正方认为不限制,其实就是指与共性不存在矛盾的个性是不可能受到限制;作为反方认为限制,其实就是指与共性存在矛盾的个性是会受到限制的。
因此,作为反方要做的就是:
一,证明个性一定会有与共性产生冲突的一部分;
注意:不要全盘否定,辩论最怕的就是全盘否定,一个或然性的辩论底线是比较容易证明的,一个必然性的辩论底线是永远无法证明的,因为,辩题是不可能绝对化的,否则另外一方怎么辩论?
比如:反方声称所有的个性必然与共性会发生矛盾,正方只要举例否定即可,反方的论据就完全失败了。反之,反方声称个性比如有一部分与共性会发生矛盾,对方举例是无法举例反证这样的或然性观点,反方只要举一个特例即可证明或然性观点的成立。
因此,逻辑推理过程是这样的:
首先,个性与共性显然存在异同,两者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其次,既然有异同或称不一致的地方,群体根据共性制定的纪律,即行为规范显然是共性标准。当共性标准与个性不一致的时候,就有可能发生矛盾(注意:我用的是“有可能”这样的或然性用语,不是比如发生矛盾,因为纪律的规定和规制,有可能根本不涉及共性与个性的异同)
最后,当两者发生矛盾的时候,纪律必然限制个性的发展。
这样前面的推导如下(逻辑上的三段论):
A,共性与个性或然存在差异;
B,纪律是共性标准与个性或然存在矛盾;
C,结论:如果发生矛盾(或然情况下),纪律必然限制个性发展。
反方只要证明,在发生矛盾的或然情况下,纪律必然限制个性发展。即可立于不败之地。
我虽然有义务给网友写辩词的经历,但是,现在已经不这么做了,因为,我认为受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我的推导方式不一定最好,但是,可以给你做个参考。
我的博客中有给网友写的辩词,与本命题无关,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一下。http://hi.baidu.com/%B7%A8%D1%A7%D4%BA%B7%A8%C0%CF%D6%DC%BD%DD/blog/item/38648244f964104d510ffe90.html/cmtid/246f56437a0801129213c631#246f56437a0801129213c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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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网络上有一些与本命题有关的参考资料,你可以参考一下:
"纪律会限制个性发展"如何论辩?(我属正方)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384924.html
纪律会不会限制个性发展
http://hi.baidu.com/%E3%E5%D7%CF%C6%AE%E6%CC/blog/item/61605f81542418dabd3e1e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