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对原协议做了变更后,以补充协议为准”,这个知识法律内行都懂,哪位高手能告诉我法律依据?

2024-11-16 17: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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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

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

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

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扩展资料

补充协议就是对原有协议(或合同)的一种补充。之所以需要这个补充,理由可能有以下几种:

一、原协议遗漏的事项进行补充。

例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发现没有约定免租期,没有约定交房时间等问题。就这些问题可以重新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二、原协议约定不明确需要补充明确。

例如,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人应当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年利率不高于24%。这个约定就属于不明确,年利率10%不高于24%,年利率1%也不高于24%。这样如何支付利息就无法确定,这时候就可以重新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对这个利率的问题予以明确。

三、修改、变更原协议的内容。

例如,签订了定制家具的合同后,客户发现准备定制的家具和自己家里的装修风格不搭,但是合同已经签订。这时候,只要双方同意,也可以就重新选定家具的风格做一个补充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充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合同履行,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扩展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补充是以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自然就没有合同补充的必要了。

另外,对合同进行补充的方法应该按照顺序进行,首先应由当事人进行协议补充,在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当事人经协商但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按后一种方法对合同予以补充的主体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而不是合同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回答(3):

合同最重要的原则是“意思自治”,即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当事人双方基于真实的共同意思表示均认定为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00(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00(二)标的;
00(三)数量;
00(四)质量;
00(五)价款或者报酬;
00(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00(七)违约责任;
00(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00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补充协议对原协议做了变更后,以补充协议为准”这属于争议解决方法,根据此法条规定,当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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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完毕!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回答(5):

这是个常识性的问题:补充协议在时间上晚于协议,后协议优于先协议,这是一般性规律,二是正是因有了新的约定,才会形成补充协议,换句话说补充协议本身就是为了调整先协议中的一些条款的,效力当然优于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