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将户口迁回原籍,可是原籍村委不同意,怎么办啊~??

2024-12-02 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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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后,想将户口迁回原籍,可是原籍村委不同意,怎么办啊~?
户籍问题到派出所咨询,抚养权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搜索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原籍,需要先到原籍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回答(2):

  1. 离婚后想将户口迁回原籍,这是很正常的;

  2. 原籍村委不同意是没有道理的,你可以向镇里反映。

回答(3):

有一点比较困扰女方的是,如若夫妻离婚,那女方必定是要将户口从男方户口上迁走的。对于自己有房的女性而言,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将户口迁到自己的房产上就行。
但对于大多数无房无户的农村女性来说,当她们不被夫家所容时,就只能投靠娘家了。但正所谓是迁出容易迁进难,现在的农村户口可是非常抢手的,各村基本上都是只出不进。

虽说有政策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离婚后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大致的步骤是女方先在现户籍地开一个户籍证明;然后拿户籍证明和离婚证和拟迁入地户口本,去拟迁入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之后再去现户籍地开一个迁移证;最后再拿齐所有材料去拟迁入地入户就行了。可实际操作起来,往往就没这么简单了。
首先是自己父母是否尚在人世,因为户口投靠直系亲属迁移的,户主只能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父母已故,户口自然就被注销了,被注销的户口也就无法再接收女儿回迁入户了。

回答(4):

你好,现在除了婚迁,户口是很难迁的,村委这么规定也没有办法。你可以拿你的离婚证书,法院判决书,到男方家所在地的户籍管理处 要求分户。

回答(5):

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委管户籍吗?到户籍管理机关去申请办理呀。这个村委的拒绝的理由也太有意思,你若不再重新结婚了呢?当然户口可以从原先的男方家分离出来,但你还是要落在那个男人的房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