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有权要求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你好。孩子既然想跟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婚姻家庭法以及司法解释,如果10岁以上的孩子确实很想跟另一方生活,法官会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抚养权变更后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