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编制、聘干身份、副科级于一身,三者间是否矛盾?

2024-11-04 14: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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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单位由事业单位改编为参公事业单位,那么人员理应进行参公登记,身份应从纯粹的事业编制转变为参公事业编制,也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可以走行政级别了。
2、聘干身份,也就是聘用制干部,严格的说是没有事业或行政编制的,大概是单位的工勤编制人员这个意思,所以也无法进行公务员选拨。
3、建议你到当地编办重新核实自己的编制情况,也就是身份,如果是做过参公登记的事业编制人员,那么是可以参照公务员法进行职务晋升的。

回答(2):

三者间并不矛盾。

1、参公编制,指的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类职能的,参照公务员规范化管理,其中的   处级以上编制可为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所以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2、聘干身份,是国有企业和指非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聘任本单位工勤人员在   干部岗位上工作。聘任期间可享受干部待遇。

3、副科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行政序列之一。属领导序列之中的最低层次,其上有正科级、   副处级、正处级、副厅局级、正厅局级等。副主任科员也是副科级。

最后,建议你到当地编办重新核实自己的编制情况,也就是身份,如果是做过参公登记的事业编制人员,那么是可以参照公务员法进行职务晋升的。

回答(3):

2002年之前的聘干,转干,录干只要有正规程序和人事局科员文件,都属于干部序列,可以提拔使用,因为2002年之前国家没有禁止聘干,录干,而且组织提拔条例上只要科员满三年就可以提拔副科,现在有些地方为了私自圈定人员,误读误解组织规定,私设限制,造成一些有经验有能力的人被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