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根据这一规定,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实施验旧购新的方式领购发票。税务机关在验旧购新时可以及时检查发票使用的正确性和合法性,检查其应纳税款有无及时足额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