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主要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影响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信誉,妨害国家机关对公文、证件、印章管理活动。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也构成犯罪,将在后面述及。这里的“国家机关”,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所谓“公文”,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内,以其名义制作的用以指示工作、处理问题或者联系事务的各种书面文件,如决定、命令、决议、指示、通知、报告、信函、电文等;“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有关事实的凭证,主要包括证件、证书;“印章”,是指刻有国家机关组织名称的公章或者某种特殊用途的专用章。“伪造”,是无制作权的人,非法制作假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变造”,是指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对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进行改制,变更其原来真实内容的行为;“买卖”,是指为了某种目的,非法购买或者销售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刑法对这种犯罪规定了两档处刑:一是对妨害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是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多次或者大量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伪造国家机关重要的公文、证件、印章的;造成政治影响很坏、经济损失很大等严重危害后果的;动机、目的恶劣,如出于打击报复或者诬陷他人的等等。 考虑到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文件、证件、印章与国家机关的不同,而且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刑法只规定了伪造印章的犯罪行为,并规定了较轻一些的刑罚。妨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犯罪只限于伪造印章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其他妨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文件、证件的行为的,不构成本罪。对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针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比较严重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刑法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也作了专门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包括伪造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和在真的居民身份证上进行涂改,改变姓名、年龄等事项内容。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规定了两档处刑: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伪造、变造的次数多、数量大的;非法牟利数量大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