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跳槽去对手公司,原公司知道了就拖着不放人,交离职报告已有一个月了,还是不放人,怎么解决?

2024-11-06 10:59:3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您好,既然公司不讲道理,那么就通过劳动局投诉解决吧,这种事情劳动局是家常便饭,他们一插手很快就搞定了。因为依照劳动法,员工提出辞职满一个月,不论同意与否公司都应当正常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其调查取证。另外自己要要注意保留已提交辞职申请的证据(可以是证人或录音资料或签收条等等)。
希望对你有用,望采纳。
补充:目前没有明确的比例约束这一补偿金额度,但是一般竞业限制最多期限为两年,所以违约金应该在两年年薪的范围之内才会容易获得法律支持,你月工资2000,年收入2.5万计算,违约金5万左右尚可,30万就太多了。比如上海若双方未约定,由仲裁来裁决补偿金的话,一般为20%-30%的年收入,深圳为2/3。

回答(2):

你可以走人的。
1、劳动仲裁,你已经交离职报告一个月,可以走。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以任何理由不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仲裁很快解决。
2、敬业限制补偿的规定严重不合理。竞业限制时效最长为两年,违反后的赔偿国家没有严格的规定,你看一些地方的规定。大多数是半年左右的工资.....
3、竞业限制补偿金不是在工作期间付给员工的,应该是员工离职后一次性或分月度付给员工。所以他所说的这个敬业限制补偿的也是违法的,属于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