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可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等。
残疾赔偿金=城镇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赔偿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国家公布的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额;年限为:60周岁以下的,均为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均为5年;赔偿指数根据对伤残等级的鉴定意见。
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或农村人均消费支出*年限*赔偿指数/抚养人数。人均消费支出为国家公布的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数额;年限为: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从当前年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为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为5年。赔偿指数同残疾赔偿金中的数值。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国家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数额。
误工费应计算因本次交通事故实际减少的收入金额,误工时间可根据医嘱时间或参考误工期鉴定意见主张。
护理费应提供护工护理的合同及票据,家属护理应提供家属误工证据。护理期可根据医嘱时间或参考护理期鉴定意见主张。
交通费应与就医复查时间一致,并应当提供票据证明。